关于开展2018—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
时间 2018-11-08 16:31:42 阅读次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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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018]30号
各学院:
为进一步规范教学工作,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,学校决定开展2018—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方式及要求
(一)本次期中教学工作检查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(二)各学院成立期中教学工作检查小组,通过随机听课、实地检查、查阅教学档案材料、师生座谈、个别访谈等方式对本单位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。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教研室、实验室进行自查,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,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,形成检查报告,确保检查效果。
(三)学校将对各学院教学工作检查进行督导,并对部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。
二、检查安排
1.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情况确定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。检查时间为:2018年10月31日—11月14日(第9-11教学周)。
2.各学院提交《期中教学检查报告》(附件)时间为:2018年11月19日。
3.学校检查时间为:2018年11月20日—22日(第12教学周)
联系电话:66617087;联系人:钱璐。
教务处
二○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